旬阳市城关镇曾家梁刘店村养殖场污染环境
骷髅头 发表于 2022-12-05 10: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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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城关镇曾家梁刘店村七组进村公路旁有牲口养殖场,主要是猪和牛,未进行环保措施,未取得环保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达不到养殖条件,粪便肆意排放,尤其是山沟旁边,下雨天粪便漫灌,臭气熏天,容易导致病毒传播,造成下游地下水污染,请予以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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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旬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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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刘店村养殖场污染环境 责令关闭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2022年12月29日转来《西部网网上與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12102号)收悉,网友“骷髅头”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旬阳市曾家梁刘店村养殖场污染环境相关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城关镇和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现场核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养殖户曾军系旬阳市城关镇党家坝社区一组村民,家庭人口6人,在城关镇刘店村七组禁养区内租用土地进行养殖,搭建简易棚养牛22头,配套建设了沉淀池,但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利用老圈社养猪10头,修建了沉淀池和沼气。养殖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周边田地,周边200米范围内有两户居民。因养殖规模较小,没有达到最低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标准,该养殖户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处理情况
现场核查后,城关镇人民政府向该养殖户下发了《城关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意见书》,责令其2023年1月20日前关闭养猪场,清理厂区杂物、污水,维修养牛场化粪池,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环境整治。目前,该户养殖的10头生猪已达到出售标准,已出售2头,其余8头正在联系出售。该养殖户同意按要求关闭养殖场,承诺限期进行养殖环境治理,减少肉牛养殖数量,并重新选址建场,在未搬迁之前严格养殖污染治理,坚决防止污染环境。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生态养殖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管控,依法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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