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崇阁房产中介乱收费 未签合同不退租金

2022-11-2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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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与西安崇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电话约定看房,于23日晚6点左右去凤九-风十二路看房,看中了凤城十二路汇通太古城小区一套房子,当场沟通租房细节:① 月租金2400元(前三月月付,后面按照季度付款) ;②除去中介费用(月租金一半)再无任何额外费用;③ 明确合同甲方为西安崇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当场确定租房细节、约定签合同时间,当场支付了2400元一月租金。

2022年11月23日晚,该公司员工赵联令电话告知在房租基础上增加730元房屋管理费,并承诺不租可退2400元租金,24日约定签合同时发现与交定金之前沟通情况全然不同,合同内容与销售当时承诺的并不一致:①合同甲方为第三方公司(另一方托管公司),不是中介口中的崇阁房地产;②增加730元房屋管理费与600元中介费用;④缴纳租金时间与约定不一致;④看房时房屋内缺少冰箱等电器,当时约定租房公司添置补齐,但合同上无故增加50元搬运费(租户承担);⑤ 拒开发票。由于衍生出很多其他费用且合同与约定不一致,故未能达成交易,后协商,拒不退还一月租金。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维护租客的合法权益,净化租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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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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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2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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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崇阁房产公司不退租金 住建局回应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3-01-04 17:06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调查了解,西安崇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崇阁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8月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武某某,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8号新一代北城国际12幢1单元10105室,登记机关为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不包含“住房租赁”。

投诉人于2022年11月23日与西安崇阁公司的业务人员看房并约定租房事宜,缴纳2400元定金。看房后投诉人以对租赁合同条款存在异议为由,要求西安崇阁公司退还定金,该公司拒绝退还,双方交涉无果。关于投诉人常女生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2年12月9日11时10分、14时20分与网友、西安崇阁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定金条款约定,因租客个人原因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常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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