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书香华府小区没有达到交房标准强制交房

雷先生
2022-09-22 11:45
点击数:

柞水县书香华府小区房子没有达到交房标准(大梁与墙面错台大于5公分以上,窗户质量不合格,房屋高度与合同相差太大,没有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等)强制性交房。各项收费没有相应的文件支持,收费高的离谱,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调查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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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9-22 11:45
已转交 2022-09-28 09:48
已反馈 2022-10-25 09:47
已反馈 2022-10-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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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书香华府小区强制交房 政府办回复
柞水县
2022-10-25 09:47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 09110号),关于网友反映“柞水县书香华府小区强制交房”的问题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大梁与墙面错台5公分的问题

经调查,书香华府项目从前期设计到主体施工完全由具备行业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照行业规范实施,书香华府项目已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合法交付条件。大梁宽度是根据整栋楼结构安全计算需要,假如将梁与墙强行拉齐,会增大建筑整体荷载,影响结构安全,造成室内利用面积减少,加大公摊,造成浪费。

二、关于反映窗户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经调查,书香华府窗户是根据合同约定安装的塑钢窗,窗框及玻璃都有3C认证,且经过有资质的的第三方检验合格后交付业主,不存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三、关于反映层高的问题

经调查,书香华府建设方按照图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层高为3米,施工完成后,经测量均为3米,不存在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

四、关于反映没有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的问题

根据《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陝建发[2017] 377号文件,书香华府项目建设单位已向工程所在地备案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并在交付现场将《竣工验收备案表》贴在醒目位置,供广大业主查阅,业主收房时都提供了“两书一表”原件。

五、关于反映物业收费的问题

根据2019年12月21日,商洛市发改委、住建局联合下发[2019] 472号文件,就新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时间衔接问题作以明确:要求在我市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布执行之前,暂仍按陕价服发[2012] 106 号文件执行。书香华府物业收费是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西省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等规定,高层住宅二级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为1.2元/m2月,同时规定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按照省定基准价上浮不超10%。物业公司将二级服务等级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已公示,实际定价1元/m2月。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督促惠达地产公司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讲明政策,消除误会,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文明、有序、优美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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