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第一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的疑问

用户_fP3F
2022-08-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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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就靖边第一小学在2022年度秋季幼升小入学招生录取方面做如下问题反映。

1.在招生方案制定方面,在已制定的2022年招生方案中,不论是靖边县教育局层面制定的方案还是靖边县第一小学已制定的方案中都明确房户结合就近入学,并未明确提及将片区内的实体商户(以商户的营业执照为入学资格审核材料)做为招生录取对象,但为什么却在已经将方案中规定的五个批次所收集的入学资格审查资料审查完毕后,学位还有空余的情况下,2022年7月27日发布的补录招收公告中突然将片区内商户做为招生录取对象,致使部分有户无房(租房)家庭没有入学资格,不能就近入学,请问这有什么依据?是为某些群体特殊制定的条件?还是为某些群体特殊制定的利益链?是否违背了已制定的招生原则、脱离了已制定的招生方案?是否属于人为侵占教育资源?

2.在7月28日发布的补录招收公告中,对片区内拥有合法房屋产权的进行补充招收,此种做法等于变相的对在招生方案中规定的房产办理过户时间(2021年9月1日前)解除了限制,但对同样限制的户籍却未解除时间限制,请问在方案中明确规定的“房产为主,户籍为辅”为主要原则下,为什么不能相同对待?却将不在方案中规定的商户做为录取对象?

3.在7月27日发布补录招收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已在其他学校登记的学生入学资料不做为招生对象,然而在学校收集资料时现场未做任何查询审核,致使有些在其他学校登记过的招生对象又一次在靖边县第一小学递交入学资格审查资料,请问这种现象作何解释?造成的其他学校的已登记学生生源流失问题该谁负责?在教育部出台的关于中小学招生的“十项禁令”中明确提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此种做法是明知故犯还是置教育部禁令于不顾?

4.靖边县第一小学片区内有一处泰丰家园小区,位于靖边县西大街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正对面,是在2021年下半年由原来的商业宾馆改造而成,但因消防等验收不过关被定为不合法小区,然而购买此处房产的人都在2022年5月份取得了有关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并在7月28日公告后都被学校当做入学资格审查资料予以收集。此前在6月份教育局招生方案发布后,购买此处房产的业主进行了上访,县级领导和教育局领导亲自现场给的答复是业主们购买此处房产是择校热行为,政府将严厉打击,明确告知不符合入学资格。是什么原因或力量促使职能部门做出了言行相悖的行为?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如此选择性的执行方案规定、任性的制定补充公告,如何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关于小产权房的资格审查,学校单纯的以所谓的买卖合同和购买水电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即可)作为审核依据,而未逐一入户进行实地询问调查,致使一部分人经过运作提前将他人的水电气票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顺利的通过入学资格审核。此种现象存在已久,望予以调查。

6.附件:各类招生方案及公告。

以上各种问题导致孩子现在在靖边一小片区拥有合法户籍而无法入学,不论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前期适龄儿童摸底工作中出现错误,还是在政策方案和公告制定发布工作中有失严谨,亦或是在资格审核工作中有失公平,但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让符合入学条件而不能入学的孩子为此买单吧?眼看开学在即,盼领导能帮助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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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8-23 10:19
已转交 2022-09-0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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