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以政府名义在对巴山玉溶洞二期工程上,在未经老百姓允许和告知补偿的情况下,农民的土地和山林进行强挖强占,其中本人名下2余亩山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行挖掘,0.5余亩土地被土石方掩埋毁坏,政府和村上也不给予处理和解决,本人曾多次询问,这属于什么工程,政府官员所回复为防火通道,我想问一下距离河床就2到30米高,能构成防火通道的标准吗?是担心河里的石头烧起来,还是怕河里的水被烧干,并且对开挖工路的土石方,也不及时的清理和处理,造成河道堵塞和山体大面积严重滑坡,百姓的土地和农民辛苦种的快成熟的玉米被洪水冲毁,使很多老百姓的良田变成了河道,而且对河道造成了污染,水经常都是浑浊的,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在我们当地政府做何解释!我们老百姓的利益该向谁申请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