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2年2月14日租赁西安佰利佳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品牌:玖零公寓)科技路68号陈家庄小区一间房屋用于临时居住(月租1250),已提前告知为短租。后因工作地点变动,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时遭遇冷处理,后拒绝正常解除合同,不退还押金,还要以违约为名骗取违约金。所述理由均未在其提前签署的合同内提及,纯属欺诈。希望监管部门协助解决,诉求为正常解除合同,退还押金。
西安佰利佳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骗取押金与违约金
赵先生
2022-05-0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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