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上南丰村三组两年未发放征地补偿款

飞翔的鹰
2022-04-29 10:29
点击数:

我是高新区灵沼街道上南丰村人, 现有一件事情请求西部网民生热线转交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西安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在征收了上南丰村三组用于学校建设及项目建设的80亩耕地后,于2020年8月5日将80亩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上南丰村委会账户。但是上南丰村委会至今两年未将征地补偿款发放到被征收的三组农户手中。严重拖欠三组农户征地补偿费。属于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截留征地补偿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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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4-29 10:29
已转交 2022-05-07 16:33
已反馈 2022-05-12 14:59
已反馈 2022-05-12 14:5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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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南丰村三组未发放征地补偿款 尽快制定方案
高新区
2022-05-12 14:59

西安高新区宣传文旅局回复:关于“上南丰村三组未发放征地补偿款”核查情况的回复

贵网转发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第05001号)中关于“上南丰村三组两年未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高新区灵沼街道核实回复如下:

经核实,上南丰村三组因调地及人口等问题,征地款还未分配到户。灵沼街道将指导督促村组尽快制定分配方案,做好征地款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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