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会展中心施恩格中介公司合同套路租客

用户_xXvb
2022-04-22 15:02
点击数:

2022年2月份与他们租房,已明确告知短租三个月,当时他们也答应了,签合同时说要先签一年,后期转租也可以,自己转租无需任何费用,现在说合同上写着转租扣变更费,扣房租的百分之五十,欺骗套路租房者。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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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4-22 15:02
已转交 2022-04-26 16:31
已反馈 2022-05-10 16:45
已反馈 2022-05-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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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施恩格中介公司合同套路租客 问题已解决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2-05-10 16:45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关于西部网报道的“陕西西安会展中心施恩格中介公司合同套路租客”舆情调查处理的复函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组:

4月26日,收到贵单位“陕西西安会展中心施恩格中介公司合同套路租客”的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 第04061号),现

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调查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陕西西安会展中心施恩格中介公司,即陕西诗恩格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恩格公司),该公

司于2020年7月7日在西安成立,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08号农林壹号一号楼二单元1304室,登记机关为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含有“住房租赁”。该公司目前已在西安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已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投诉人向某欣女士于2022年2月23日与诗恩格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1280

元,租金三个月一付,向女士现意向转租该房屋,该公司表示应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转租变更费即月租金的百分之五+(640元),现向女士不愿支付转租变更费,交涉无果。

二、舆情处理情况

对于投诉人向女士举报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14时30分、15时20分分别与投诉人向女士、诗恩格公司取得联系,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诗恩格公司已同意扣除向女士租金中的200元作为违约金,投诉人向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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