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2]第04046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焦岱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民反映问题为焦岱镇柳家湾村10组村民吴某岐家中房屋问题。吴某岐家中共9人,吴某岐和妻子,两个儿子以及各自的妻儿。该户村民在柳家湾村共有房屋两处,一处在大儿子名下为三间土木结构房屋,常年无人居住;另一处在吴某岐名下,房屋为三间砖混结构,目前只有吴某岐一人居住。
大儿子2020年在蓝田县城购买商品住房,其与妻子和母亲、孩子居住在商品房屋内。小儿子在西安打工,其妻子和孩子户口均在长安区,其妻子为独生子女,常年在岳父母家居住。吴某岐家庭成员居住房屋均为安全住房。
2021年“8.19”灾情发生后,县灾后重建办公室对全县因受灾导致无法居住房屋情况进行摸底。吴某岐大儿子名下的三间土木结构房屋因汛情导致受损,焦岱镇分别于2021年11月和2022年4月将吴某岐户资料上报到县灾后重建办公室。
根据目前县住建局及县移民办相关政策,按照一户一宅,且是唯一住房的原则,吴某岐和大儿子已分户,两户均有安全住房,故该户不能享受危房改造及移民搬迁相关政策。
针对网民反映问题,焦岱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镇包片领导、分管土地领导、住建、土管、应急办负责人、村干部、吴某岐及大儿子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专题会上各科室负责人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政策,具体情况已向反映人解释清楚,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