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馈:西安海沣置地中介拒不支付违约金问题,已经解决了,感谢西部网帮忙。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西安市民樊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2021年3月自己与一中介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房合同,租金三个月一付,免租期一个半月,由中介公司代出租房屋。今年3月份,中介公司以疫情影响为由,要求免除三个月租金。樊先生拒绝后,中介公司称无法支付租金,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但拒绝支付违约金。
“我们的合同明确规定,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年租金50%的违约金,现在中介拒绝支付违约金怎么办?”樊先生说。
房屋租赁中介公司以疫情为由,要求免除租金合理吗?樊先生该怎么维权?对此,记者咨询了上海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文哲。
于文哲:
承租人仅以“疫情影响”作为免除租金的事由,一般不能成立。能否减免租金,具体应综合考虑房屋性质是否符合减免前提、房屋受疫情影响的严重性、转租现状等情况,分析是否达到不可抗力的法定标准。
如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承租,提前解除合同,需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确定违约责任。如双方始终无法就租金及违约金协商一致,可以考虑诉讼程序。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3月29日,收到贵单位“西安海沣中介公司拒不支付违约金”的舆情调查函( 网调字[2022]第03127号),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舆情调查情况
经核查,西安海沣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沣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在西安成立,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
区太白南路216号1幢12302室,登记机关为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含有“住房租赁”。该公司目前已在西安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已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支行,该公司有监管资金入账。
据了解,投诉人樊志强先生于2021年3月24日与海沣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2600元,三年房租分四次支付,海丰公司应于2022年3月14日将该房屋租期内剩余三个月租金共计7800元支付给樊先生,现公司不愿支付房屋租金,交涉无果。
一、舆情处理情况
对于投诉人樊先生举报反映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15时50分、16时10分与举报人樊先生、海沣公司取得联系,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海沣公司已同意支付剩余租期房屋租金7800元,投诉人樊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此事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