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您好,我反应如下问题
曲江金辉世界城A区,不让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原来物业说有配套300个临停车位,现在又完全禁止小区业主临停车辆进入。这是否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的,配套车位应优先供业主使用的规定?
其他省市出台了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违法,请问西安什么时候可以出台相关细则。现在本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属于物业滥用管理权限逼迫业主进行强买强卖?
在小区对面中海小区车位售价10万元以下的价格相比,金辉世界城的车位售价高达18万元,且拒绝降价销售。现又恶意利用管理权限阻挡小区业主临停车量进入小区停车场,算不算强买强卖?
而业主回家无门经过多方投诉,却又得不到处理,是否有地方主管部门不作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