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西安新城区万和城聚食汇上班,老板多次欠薪,本人多次索要无果,他本人以各种理由不理睬各种理由推脱,甚至以辱骂形式回复我本人。从2021年11.2日入住至1.8日,只发了一个月工资,拖欠约6000余元,他也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五险一金”本人欲想按劳动法进行处理,因西安疫情无法到达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进行投诉举报,欲想以此办法追回欠款。
甚至疫情期间12.23日至1.27日至要求我们从事餐饮活动,多人与他谈话闭店,都不进行采纳,后因拖关系获得几张疫情出入证,一共3张,他自己携带一个,另外两个给我和另一个同事一个,他本人偷偷的进货猪肉,蔬菜以及鸡类,进行售卖,牟取暴利,菜价高昂,多次出入各个小区,未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甚至市场监管等等部门来到,通知我等在外面等着检查完毕在进行食品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