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们是咸阳市2009年招聘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按照陕西省人社厅文件《陕人社发(2009)118号》文件,我们市招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应该是咸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在2019、2020年咸阳市人社局都能按照文件正常执行,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文件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标准增长的文件都是同步发的,可是2021年8月咸阳市人社局只发了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文件,没有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标准增长的文件,我们向咸阳市局相关科室反馈,得到的结果是互相推诿,这也着实让在这个岗位默默付出的我们伤透了心。
不知是省上对我们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标准有了新标准还是?如果有新标准也请及时告知我们,如果没有也请领导能够让咸阳市人社局按照原有文件执行,补发我们2021年的补贴。这个岗位虽然在劳动法中标识为政府购买形式的岗位,但我们在这个岗位上默默付出了10多年,为公益事业付出了我们的青春,招考事业干部时也从未向这个岗位倾斜,但我们现有的补贴标准应该得到正常保障。请咸阳市人社局尊重这个岗位,尊重在这个岗位上默默付出的我们,不能以降低我们工资标准排挤我们。请领导重视并帮我们协调,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