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回复:2022年3月4日,我局接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03016号),关于群众雁塔区大都荟盒马鲜生超市空调外机及设备机房噪声扰民投诉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群众投诉西安大都荟盒马鲜生超市设备房产生的噪音,应执行2类功能区标准。该超市的设备房设置在大都荟4号楼楼下负二层,设备房内设备安装减震装置,超市设备房设备为24小时运行。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执法人员自2021月6月接到此类投诉后,已督促企业进行噪音防治设施的改造,目前企业已按照改造方案完成设施的改造工作。
2021年9月16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环境监测站联合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投诉的噪音敏感点的倍频带声压级噪音、等效声级噪音以及盒马生鲜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根据2021年9月17日《监测报告》〔陕晟噪声监字(2021)第09004号〕显示,投诉人家中(位于盒马设备机房楼体上第2层)内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噪声排放标准;2021年9月18日《监测报告》〔雁环监噪字(2021)第16号〕显示,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的测量值均未超过《社会生活换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执法人员与盒马鲜生超市负责人联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标准和制度,肩负起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降低对周围群众的环境影响。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同时,我们也会继续督促企业在达标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