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本人武功县法牛村村民,2021年9下旬,我家房屋多年前,前后水泥硬化,达15公分厚,靠邻居界墙处地基突然塌陷,引发房屋受损严重,成危房,经村、镇、县、应急局等部门认定危房,以自行拆除,经我家查明原因,系邻居依靠我家界墙处,数年堆积如山柴薪,地面不平,排水不畅,淤积废水渗透我家宅基地,积年累月,引发塌陷,经双方协商,邻居认可,他家宅基地排水不畅,地面不平,靠我家界墙处堆积大量柴薪造成,有协议书一份。
诉求如下:
1.一户一宅,尚某为何有两处宅基地(一处自住、一处堆积柴薪,当花园,放任不管)。
2.政府明文规定:宅基地一年不建设,政府收回,尚某多年不建设,对我家造成如此大损失,现本人无家可归,为何不收回?
3.本人多次向村干部反应,漠视群众利益,不管。
4.为群众排除可控隐患,收回宅基地,不再任由个人肆意妄为,这么难吗?
5.群众对一户多宅反应强烈。
望领导重视,给于解决,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