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贵单位转来关于网友“花开花落”反映“洛南县仓颉学校代办费支出不透明,收费是否合理?”的网络舆情帖子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科教体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洛南仓颉九年制学校收取代办费的依据是《洛南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调整洛南仓颉九年制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洛发改发〔2021〕14号)。为了避免学期中间多次收费,采取开学时一次性预收500元代办费。
收取的代办费用途:一是用于新华书店每期配发的教辅资料费;二是用于新华书店每期配发的暑假或寒假作业费;三是用于学生每期的作业本费用;四是用于学生的保险费。收取的代办费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每学期末对代办费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列出《班级学生学期代办费结算表》,各项支出由班主任告知学生及家长。如果支出少于500元,代办费余额部分在期末退还学生家长,在《班级学生学期代办费结算表》上签名确认。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洛南仓颉九年制学校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代办费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合理使用。二是规范相关账务,做到收支清楚,账务透明,定期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多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交流,避免工作中产生误会,引发社会负面影响。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县教育事业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地关注洛南教育工作,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