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5月30日在汉中二手车市场购买一辆汽车,总价7.8万我首付了3.8万。
由车行老板找来业务员给我办理分期业务,业务员先是在创鑫公司办理没有办理成功,就带我到第二家公司办理,办理成功,至今我还在第二家公司还款。
在2021年11.3日创鑫公司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把车子开走。后来经过询问创鑫公司他们说当时给我的车垫资了四万转给了车行老板,我问了当时给我办理业务的业务员,他说在创鑫公司没有办业务,银行业务停了才找的第二家公司办理的分期业务,第二家公司把垫资的四万转到了业务员指定的账户,业务选告知我他把四万转回到了给车行老板转账的账户上了,那么为什么创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要开走我的车。
经过多次跟创鑫公司协商未果,我也是出于无奈才让有关部门帮帮我。我是一个消费者无缘无故受了这么大的欺骗。
我买车也是为了病重的老母亲能多出去走走,让我一个做儿子的能尽孝,恳请有关部门重视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