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执行新规 按照三倍价格收停车服务费

群众的渴望
2021-11-19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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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咸阳市公布实施《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其中对于小区室内停车位停车服务费计收有明确标准,一类停车车场每月60元,二类停车场每月50元。

该文件实施已有五个月,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郑国路的陈杨新界小区地下停车位,至今仍然按照 业主自有车位每月150元停车服务管理费。严重违背上述规定,物业公司(陕西华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说是没有收到这份文件,无法执行该规定。

恳请住建部门,市场监察部门,发改委部门依法查处,纠正物业公司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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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1-11-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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