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延苑小区停车费超标收取且双重标准

画江湖
2021-10-2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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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城区公园南路135号延苑小区居民,也是在此居住11年之久的小区居民,住房为商品房。投诉小区管理者不遵守政府规定乱收停车费,露天80元/月,而政府规定露天车位每月60元/车。且收费存在60元和80元双重标准。原单位住户60元,后来住户80元。我们这些后来住户,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商品房性质。居民反映强烈,管理者拒不改进,加大了居民的生活成本。作为延安市政府的住西安办事处家属院,不遵守西安市政府的规定。政府赋予他们管理小区,可以收费,但不能乱收费。一个的停车乱收费问题,我们投诉了多次,监管部门说“小区没有物业,可以自己制定标准”,盼望政府有关部门能为民做主,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解决处理乱收费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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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苑小区停车费超标收取 韩森寨街道回复
新城区
2021-10-29 17:42

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回复:韩森寨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网民反馈问题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公园南路135号延苑小区是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80年代在西安卖地自建的办公用楼与家属区合用小区,并非开发商开发楼盘,单位职工住房由后勤部自行管理,单位给职工与家属住房有一定的补助,多年来未收取过物业费用,今年2月单位搬到北郊办公.小区还是由单位后勤部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后,小区大门门禁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在保障职工停车的情况下,制定了收费标准,单位职工每月停车收费60元,单位职工第二车辆车和子女车辆车辆每月收费80元,外来人员及租赁户每月收费100元,收费标准由延安办家属院单位自行制定,对职工有一定的补助。

下一步,韩森寨街道将对小区停车收费问题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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