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御华庭开发商交房未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是否合规?

老毕
2021-07-3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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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育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2021年07月26日交付宝鸡陈仓区千渭新城紫御华庭7号和10号楼。

在交付中发现开发发现开发商未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只提供了‘两书一表’ 其中两书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

开发商未提供《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请问该开发商的做法是否符合宝鸡市的相关政策?业主是否可以放心的收房?相关文件查看附件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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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30 10:22
已转交 2021-08-05 11:25
已反馈 2021-08-23 16:57
已反馈 2021-08-2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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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渭紫御华庭项目违规交房 要求立即暂停交房
宝鸡市
2021-08-23 16:57

宝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网民您好,来信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2021年7月30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触到市民投诉千渭紫御华庭项目违规交房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向该项目建设单位(宝鸡市育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书,要求该项目立即暂停交房行为,若拒不整改,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存在的严重违规交房行为进行查处;并会同施工单位展开全面的房屋质量自查工作,抓紧时间整改,尽快办理各项验收手续,尽早依法依规交付业主使用。

业主提及“三书一表”问题,以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内约定具体内容为准,一般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同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该项目的各项验收进度,在各单项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第一时间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召开竣工验收会,规整各类工程档案资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依规对该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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