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远辰悦的租户,房租合同今年9月14日到期,物业要收第三季度的物业费,我因为房租到期不再续租所以按理说费用只需交满我承租期内2019年9月14日——2021年9月14日的费用,但物业说他们公司规定物业费必须整月收取,强迫我交满整个9月的费用,并且态度强硬开始拒绝沟通。
我期间询问物业提供这样收费是否有相关正规依据,他们并向我未提供任何收费标准和信息,只是一口咬定公司就是这么安排的,甚至提出让我提前半个月搬走这样就可以不用管9月的费用了这种令人无语的建议。我是讲道理的,又不是不交钱,而是既然收我承租期以外的钱请给我一个能证明的公平合理的解释,但物业最后直接拒绝沟通,态度堪忧,行为也跟抢钱无异。希望能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