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午11时40左右,本人行走在横山区人民医院门口,有一辆车牌号为2690的警车违规逆行,当时正直城关小学放学时段,严重有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本人强烈要求交管部门对当时驾驶人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扣三分,罚款200。根据两张照片不同位置现有证据已证明!请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