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华州区碧桂园华府车位 开发商拒开发票

碧桂园华府业主
2021-06-15 15:23
点击数:

本人在华州区碧桂园华府购买两个车位A125和A126,开发商只提供了收据和车位转让协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提供发票。开发商以出卖车位的名义实际上签的是长期租赁协议。因此我认为开发商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应该向我开具发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1-06-15 15:23
已转交 2021-06-24 17:37
已反馈 2021-07-06 17:00
已反馈 2021-07-06 17:0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碧桂园华府项目拒开发票 已开具车位发票
华州区
2021-07-06 17:00

渭南市华州区住建局回复:接贵单位转来关于“购买碧桂园华府车位,开发商拒开发票”一事我局已查处完毕,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渭南市华州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注册地为华州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在我区实施碧桂园华府小区开发项目。2021年6月7日有群众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中以《关于网友反映“购买碧桂园华府车位,开发商拒开发票”情况》的文章反映上述企业拒开车位发票一事。经调查核实,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碧桂园华府项目的住宅及车位发票均可给客户正常开具,因开发企业前期组织员工集体培训,业主前来售楼部开票时也未能及时告知,让客户误以为车位不能开票。2021年6月19日开发企业已将业主购买的车位A-125号及A-126号开具车位发票,并将车位发票的电子票发送到业主微信。

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华州区房屋交易所房产股(0913-2467709)。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