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塑料制品厂被强行拆迁 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

老际
2021-06-0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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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塑料制品厂,政府拆迁办在没有和全体职工商量协议的情况下,不顾广大职工的阻拦,强行拆迁,严重的损害了全体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出面为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维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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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6-04 14:32
已转交 2021-06-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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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塑料制品厂被强行拆迁 陇县工信局回复
陇县
2021-06-07 14:14

陇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回复: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陇县塑料制品厂位于陇县学道巷21号,是1954年建成的县属集体企业,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于2001年停产至今,属僵尸企业。目前,该企业在我县确定的南大街旧城改造范围内,属拆迁对象。

为了推进旧城改造步伐,盘活企业资产,安置职工,县工信局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工作,完成了企业资产评估,完成了地上建筑物权属移交,目前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你照片中反映的倒塌房屋现场,是2021年6月2日县拆迁办在拆除隔壁原陇县同仁医院高楼时不慎砸踏的,县拆迁办在拆除周边房屋时提前在周边张贴了拆迁公告并告知了企业和县工信局,不存在强制拆迁陇县塑料制品厂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下步我局将加快推进陇县塑料制品厂改制步伐,制定安置方案,及时安置职工,顺利推进南大街旧城改造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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