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亭南煤业有限公司收取押金不退还

李先生
2021-05-19 09:41
点击数:

本人于2019年7月去亭南煤业上班,办理入职时该矿向我收取了1150元的押金(自救器,定位卡,衣服柜,工作服押金),2021年3月本人去办离职时,该矿门卫以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为由拒不让进门办理,国家卫健委明确规定,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可以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后微信联系该矿工作人员,都没有退回我的押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而且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保用品。希望劳动监察部门协助,帮我退回押金。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1-05-19 09:41
已转交 2021-05-19 11:14
已转交 2021-05-19 11:14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长武县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