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阳光渭水华庭小区物业不作为 经常高空抛物

用户_PKXu
2021-05-1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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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在咸阳市阳光渭水华庭买房,8年来,楼上住户高空抛物现象十分严重!经常将烟头,剩菜剩饭,垃圾,污水等物扔在我家阳台。下雨时导致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进我家。多年来,深受高空抛物影响,人身安全与环境卫生均不能得到基本的保障。由于家里有小孩,怕被重物砸到,被烟头烫伤,有家不能住。对我家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一层多名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需要安装摄像头并严惩高空抛物者未果。高空抛物可是犯罪,希望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希望有关部门领导们能重视,让我的家人们与其他业主们的基本人身安全与利益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万分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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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5-14 09:37
已转交 2021-05-18 12:58
已反馈 2021-06-09 14:08
已反馈 2021-06-0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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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渭水华庭小区高空抛物问题 已说服教育
咸阳市
2021-06-09 14:08

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关于阳光渭水华庭小区物业不作为,经常高空抛物问题。经调查,物业反映2020年11月发现3号楼1单元501室业主有高空抛物行为,物业及时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劝止,并进行说服教育,该业主已进行整改,至今未出现抛物行为。经了解,物业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楼宇外围进行巡查,发现楼宇周围有“高空抛物”现象及时拍照取证并上报管理处,及时在业主群和单元门公告进行曝光宣传,联合业主共同监督防治该违法行为,效果显著。制作关于“高空抛物”危害的提示牌,安装在电梯轿厢内进行宣传,此项工作已在2021年3月份完成。安装“高空抛物”监控器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正在拟定中。经我局协调,要求物业加大关于高空抛物危害宣传力度,尽快落实小区安装“高空抛物”监控计划,坚决杜绝高空抛物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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