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子午街道征地对外嫁女不予补偿

牛先生
2021-05-0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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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镇村子午街道对于征地,给外嫁女不予补偿,目前了解到一个队就有20多户,询问子午街道居然告知还要回收承包的土地,未给出任何法律依据,多次寻找子午街道要求街道解决,街道告知要开村民代表大会解决,但未召开,要求子午街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合法保障妇女权益,既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就可以继续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合法的权益,请为人民做主,未来附上联名信,此致敬礼!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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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镇村外嫁女不能享受征地款 子午街办回复
长安区
2021-05-19 17:45

长安区子午街道办事处回复:5月18日子午街道收到贵部转来的关于反映“长安区子午镇村对于征地,给外嫁女不予补偿”的舆情调查函,我街道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联系子午镇村对此舆情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对于“是否给外嫁女分征地补偿款”问题,子午镇村已多次召开村“两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该问题应由相关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解决。部分组经济条件较好,经村民会议讨论,外嫁女目前享受征地补偿款(例如子午镇村12组)。部分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嫁女不予享受征地补偿(例如子午镇村16组)。

“外嫁女”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分,或因政策性户籍迁移等因素造成的户籍性质不同,在村组集体财产分配方案上也不尽相同,为了使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经子午镇村村“两委”会讨论研究,针对此问题提出处理办法:一是继续协调组内希望对外嫁女分配权利进行保障;二是预留村民小组20%的征地款暂不发放,建议本人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维权,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并用此预留款解决相关后续遗留问题。子午街办也将督促子午镇村对相关问题结合实际进行研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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