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八医院未按规定组织清算 请相关部门调查

憨憨
2021-04-2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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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经西安市第八医院招聘,在第八医院全资出资企业西安明德卫生化学品公司工作;该企业于2017年3月被上级主管单位西安市卫健委责令关闭,同年12月份由清算义务人西安市第八医院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作为股东的西安市第八医院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法律规定组织清算,违法将卫化公司价值100余万元物资转移至自己名下,设立小金库,致使举报人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无法履行,给举报人造成十余万元损失。被举报人的行为涉嫌妨害清算罪,跪请相关部门严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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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4-22 10:37
已转交 2021-04-26 15:52
已反馈 2021-04-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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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德卫生化学品公司清算问题 卫健委回复
西
西安市卫健委
2021-04-30 17:39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西安市明德卫生化学品开发公司成立于1987年6月,投资方为西安市第八医院,后因市场萎缩,经营困难,2017年3月8日,市卫生健康委批复同意市第八医院关闭市明德卫化公司,相关事宜由医院按照相兴规定处理。

原西安市明德卫化公司管理人员由医院委派,员工以临聘人员为主,经营时间较长,人员变动大,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厘清,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先由资产清查小组进行清查,对能够变现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处置,避免清查时间过长导致资产减值损失,清查结束后,医院评估市明德卫化公司总体情况后按规定组织清算。“田亘”商标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西安市公物拍卖公司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经过竞拍转让,拍卖款项收入西安市明德卫生化学品开发公司账户,其他小额资产均由医院招标办依照院内相应的经济活动程序进行处置。

为确保资金安全,2017年6月22日经西安市第八医院党政联席会决定,通知市明德卫化公司将商标拍卖款扣除交易费剩余部分转入医院公户,由医院负贵对资金进行监管,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医院授权的院级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用,严格依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登记,不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

在安置原市明德卫化公司员工的过程中,个别员工对安置方案存在意见分歧,目前正在按照法律流程,通过诉讼来解决,医院也已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医院在相关问题厘清后,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生效判决对相关员工进行补偿.目前对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员工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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