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居住于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枣园安居小区西区,2020年6月17日早上本人正常出门上班,行至小区内童得梦幼儿园西侧,因道路改造污水井盖底座松动且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通行时污水井盖连底座侧翻,本人双腿不同程度受伤,左腿严重受伤,右腿轻微挫伤。事发后即电话联系小区改造施工王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让我先去医院检查看病。本人即向单位请病假。当日下午家人将我送至西安市中心医院做检查治疗,因腿部肿胀疼痛一直请假至7月3日本人才返岗上班,之后虽上下楼较痛,患处不时肿胀,但好在工作性质活动量不大。8月10日本人有发热症状,再次到西安市中心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伤口内有沙子导致感染发炎,清创之后由于肿痛请假4天,之后持续换药治疗至9月中旬方才基本痊愈。时至今日腿部仍有较大面积伤疤。在受伤后治理过程中施工方没有任何人联系询问。
由于本次受伤对本人造成以下各项有据损失:1、检查治疗费:1760.48元(医疗发票及门诊费用清单); 2、交通费(家中往返工作地点);48.74元(滴滴打车发票及行程单);3、误工费:2979元(工资清单及证明)。部分家人自购外用药及打车费因票据丢失不计。合计4788.22元。
治疗过程及治疗完成后本人多次致电施工方王姓负责人,并和其微信沟通相关赔偿事宜,其最初答应要和物业、街道协商解决,一直推脱。后来又说换了张姓负责人,本人多次联系该负责人也未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本人于3月19日致电12345,转至未央区住建局,该局致电本人说他们相当于甲方,所有施工责任归施工方负责,他们无权干涉。对于该局是甲方还是监督部门本人不做评价。
出于无奈现公开投诉求助,望有关部门能督促解决,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