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教师殴打辱骂学生

正义人民,受罪学生
2021-04-09 09:12
点击数:

举报对象: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九年级组三班班主任

举报者:匿名学生

举报原因:

该老师在教学工作中违反师德,出现严重体罚、殴打学生的行为。在对学生的批评教育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激言论,使用不文明的恶劣语言,屡次攻击被批评学生的人格尊严,甚至语言辱骂、嘲讽其父母。班级中学生普遍对其不满。

其常威胁学生退学,曾对犯错学生擅自进行停课数日处理。其在教育过程中不懂得合理教育方法,使用长棍棒(树枝)殴打学生,拳打脚踢,恶语相向;不发现学生的长处,以批评为主,不足为初三教师。涉嫌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

2021年4月8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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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4-09 09:12
已转交 2021-04-14 15:44
已反馈 2021-04-19 17:47
已反馈 2021-04-1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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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实验学校教师辱骂学生 西安市教育局答复
西
西安市教育局
2021-04-19 17:47

西安市教育局回复:收到贵网关于“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教师辱骂学生”舆情的调查函,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碑林区教育局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内容

据网民反映,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九年级三班班主任在教学工作中违反师德,出现严重体罚、殴打学生的行为,在对学生的批评教育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激言论,常威胁学生退学等,涉嫌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处理情况

据碑林区教育局调查了解,此条信息是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九年级三班李姓同学所发,该同学因不满其班主任行为,从网上下载了一段投诉文字,仅仅只是将被投诉人改成自已班班主任以后,就发布在自己的QQ空间。

2021年4月7日,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九年级三班班主任秦某,因班级学生乔某某未完成作业,逃课且捏造逃课理由,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情急之下,存在轻微拍打的行为。之后,班主任及时和家长进行沟通,班主任秦某也向该学生家长就批评教育一事进行了解释和道歉,对班主任秦某惩戒教育的行为表示接受和认可,愿意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和教育。

三、处理情况

碑林区教育局针对上述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一)针对李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

学校已经对这名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学生也认识到自己这种行为的不妥,表示将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和改正。

(二)针对班主任秦某批评教育方式方法不当行为

1.对该教师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省,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当事学生及家长进行道歉。

2.责令该教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出检讨。

3.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扣除该教师当月班主任津贴。

4.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针对西安市星光实验学校出现的问题

碑林区教育局对该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进行约谈,责令学校制定师德师风整改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

四、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督促碑林区教育局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区师德师风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同时,将督促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学习宣传执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方法和法治精神,掌握教育惩戒的具体要领。按照《西安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夯实责任主体,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师德教育培训,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增强师德建设成效,杜绝各类教师失德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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