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华苑小区二期手续不全交房 想收要签免责协议

都市打工人2077
2021-03-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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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锦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的春晓华苑商住房,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现已逾期(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书备案表)的情况下已向业主交付部分房屋),且至今仍未取得备案表(给的答复是2021年底取得),现部分业主想收房时需签订一份免除出卖方一切责任的协议,并且还向业主收取因出卖方责任逾期期间的物业费用,同时收房流程为先收后验与合同不符。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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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华苑二期违规交房 大兴新区建设局回复
莲湖区
2021-03-24 17:20

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回复:贵网转来标题为“春晓华苑小区二期手续不全交房”的《西部网》阅批单20,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锦园·春晓华苑二期二批工程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36号,包括6#、7#、9#楼,建筑总面积为35886.45㎡,居住总户数314户。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锦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信远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中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工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合同交房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为毛坯交付。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实,该项目建设单位未向我局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

问题1:关于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房问题:1、该项目建设单位已组织参建单位进行质量竣工验收,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2、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房时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建议投诉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通过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2:关于收房过程中的问题以及物业费问题:属房屋管理部门的职权,建议咨询房屋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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