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公司霸王条款 侵犯消费者权益

用户_P8Ff
2021-03-01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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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0年7月3日签订合同购买金科博翠天宸 5栋1单元1801 房产, 合同总金额1779458元,合同签订期间无任何人要求提供征信资料,对方销售(孙蒙),支付40%首付719458元。

然后自己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提供各种证明,直到8月底银行要求提供征信,发现征信有问题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银行告知只能转商贷,随即转商贷流程,此时对方公司已经是第二个销售(粱楠),期间一直未解决问题,一直到11月对方换第三个销售郭荣,告知银行无法办理要求11月底付全款支付剩余金额,11月23日收到对方公司出具要求现金支付通知,11月31日之前现金支付剩余全款,否则收回房屋,并收缴合同金额20%违约金。

对于这种由于对方销售为完成业绩不负责任导致购房者损失,我一直在积极解决问题,而对方无任何反应。后经12315投诉个人愿意现结方式解决变更合同,但对方无签署变更合同直接单方面限制支付时间,106万对于工薪阶层,短短2个月时间怎么可能支付,我一直也在筹集资金,但对方在无签署变更合同的情况下现在有单方面,限定如果2月28不支付每天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这属于敲诈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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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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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公司买房问题 住建局答复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1-03-25 16:10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查,冯家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金科博翠天宸)项目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北辰大道以东,秦汉大道以南,由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科润地产)开发建设。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科润地产就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迅速与客户取得了联系,经过与客户协商沟通后,与客户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公司配合将客户的按揭购房变更为一次性分期付款,延长客户缴款期限,客户承诺将于2021年10月3日前缴清剩余房款。若规定日期逾期缴纳房款,以违约缴纳金额万分之五/日产生违约金。若逾期缴纳日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公司将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扣除20%总房款违约金。

浐灞生态区交建局约谈科润地产负责人,责令其主动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解决业主合理、合法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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