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商洛市商州区从事水果销售的一名个体工商户,从2018年开始租赁位于商州区北新街供电局老家属院一楼临街门面房做水果销售生意!
房东将仅十来个平方原本一万多的房租(供电局内部价)以每年三万六千元的高价转租与我,从中谋取利益。
在2020年1月份起,全国抗疫之际,国家有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为商户免前三个月房租,后三个月房租减半的政策,而房东全部独自侵吞,给我分文未免!
我与其交涉此事,却遭到报复于年底前将房子强制收回,致使我店内大量新鲜水果因无法销售而坏掉,损失极其惨重!
无奈之际,我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商州区信访局和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却遭到了推诿扯皮不予督办处理!请领导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从严从快从重依法调查处理对失职行政不作为人员依法追责处分,退还我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