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崇文佳苑一区户内供暖温度不达标

李女士
2021-01-1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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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9年入住西咸新区崇文佳苑一区6号楼二单元601室,至今已连续入住近两年。2019年按照物业收费时间缴纳全款采暖费2982元,但供暖后家里温度一直是14度左右,多次找物业保修,但物业表示:第一年供暖温度都不好,于是整个采暖期一直靠开空调取暖,直到采暖期结束,也一直未予以解决(暖气费分文未退)。2020年我户仍然缴纳全款采暖费,但自开启供暖阀门后,户内一直处于温度不达标状态,即使关门关窗户内温度仍然只有14度左右,给物业报修后,物业维修人员给与答复是:泾河热力供水温度不够,所以小区内凡是未将暖气片更换为地辐热管道的,户内温度都不好。我又与泾河热力公司联系,咨询情况,泾河人力工作人员给与答复:因为崇文佳苑小区物业本年度未清洗小区热交换板,所以户内不热应该找物业解决。相互推诿的态度再次让人无奈,只能自己清洗过滤网、冲洗户内管道,但温度仍未改善,依然只能靠开空调度日。总之,每年都按时交纳采暖费,但温度从未达标过。也无人来户内给与排查、解决。不知道政府那个职能部门能够给解决这个问题?也能让居住的老人在严寒的冬季感受到温暖、享受到政府的关爱,确保我户供暖的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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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佳苑一区户内供暖温度不达标 泾河新城回复
泾河新城
2021-01-14 17:51

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回复:2021年1月12日,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目前陕西泾合热力有限公司已为崇文佳苑小区正常供暖,主管道运行稳定正常。由于该小区非供热一体化管理,小区内部供热事宜由物业负责。

针对崇文佳苑小区居民反映的供暖温度不达标问题,之前由管委会领导组织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陕西泾合热力有限公司、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多方商讨会谈之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确定出处理结果,即城服公司已重新核定用热面积并提供给泾合热力,泾合热力公司按照新报的面积调节供热流量,并且根据天气降温的实际情况,热力公司已经多次加大供热流量。

为保障业主用暖权益,2021年1月12日下午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联合陕西泾合热力有限公司和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再次上门进行摸排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6号楼2单元601室内温度为19.4℃,已达到供热标准;2.对一区地下室换热站进行排查发现,一次管网运行正常,达到供热标准,但换热站板换出现了堵塞现象,针对此问题,之前热力公司已多次督促物业对换热站板换进行清洗,但物业并未付诸行动,现造成一次管网回水温度甚至超过了二次管网供水温度的现象,严重影响小区内供热效果。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五章设施管理第五十一条规定,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的,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供热企业负责。尚未实行供热一体化经营管理的,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由设施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供热设施管理单位负责。现崇文佳苑一区为非供热一体化管理小区,小区内部二次管网的检修维护应由物业公司负责。

现阶段,陕西泾合热力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泾河新城城服公司所管四家用热单位的供暖情况报告》,报告中指出了崇文佳苑小区内部用热问题以及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不到位现象。此外,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已向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的上级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送了《关于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工作的函》,告知住建局应督促物业积极解决崇文佳苑小区内部供热管道问题。

此事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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