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林业局强迫女职工提前5年退休 请关注解决

熟悉的陌生人
2020-12-1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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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50岁,在太白林业局下属部门中从事财务工作20多年,今年11月初单位要求由本人亲自写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移交手头工作,本人得知两年前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给办理过退休人员的纠纷问题已经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了明确答复、而且和我一样身份一位女同事也是财务岗位人员。但单位至今隐瞒真相,还在用同样方式来进行后续类似人员的退休办理方式,更让人不解的是停发工资和五险一金缴纳,至使我失去了经济来源,家里还有一个上着大学的学生,万般无奈之下请求你们给予帮助,有的都两年多了单位没发过工资  无人管,无人问,本人希望通过你们的平台向社会呼吁大家关注此话题,来林业局调查实情,让这几位失去工作的女职工重新面带微笑的去工作吧!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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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2-14 09:37
已转交 2020-12-23 16:44
已反馈 2020-12-3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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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林业局女职工提前退休问题 太白林业局回复
太白县
2020-12-31 14:24

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回复:一、2018年以前太白局女职工退休情况

1998年11月1日国家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全面停止森林采伐,太白林业局经营主业由木材生产转变为林业生态建设。按照国家批准的陕西国有森工企业天保工程实施方案,我局对富余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分流和安置。

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维护稳定,对于剩余在岗职工同天保工程实施前一样实行身份管理,职工退休都是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法定退休年龄执行,即女职工退休:执行工人50周岁、干部55周岁的政策。截至2018年12月底,宝鸡市人社局对我局女职工退休一直按身份进行审批。这一政策的执行,既保持了林区的稳定,也保证了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我局女职工退休办理情况

我局多次与宝鸡市人社局协商,由于女职工的上访,市人社局要求我局女职工退休本人须写出本人退休申请,方可办理退休审批。按此要求,我局已有7名女职工写出申请,办理退休。但有部分女职工不予配合写出退休申请,因此未办理退休。至目前,我局办理女职工退休的渠道是畅通的。

三、积极协调女职工退休问题推进

我局女职工退休问题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多,问题情况十分复杂。目前,我局正在积极进行生态绿军建设,全力推进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工作,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我局目前正在与上级部门汇报与协调,努力寻找突破口,以着力问题的进一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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