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宫小区物业不作为 业主回来没有地方停车

无助的小贤
2020-12-09 10:36
点击数:

我们小区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新郭门,小区名字叫兴庆宫小区,物业公为陕西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为西安市房地产经营四公司,在上面就是西安住建局控股,小区地下车库车位 有大部分空着,开发商不给业主租,只给卖,好多业主回家没有地方停车,同时有一些可能是开发商关系户,把车也停到地库里面不影响过车的过道边,但画的不是车位的地方。 按照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请问是不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中“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的立法宗旨,不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是变相协迫业主购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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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12-09 10:36
已转交 2021-01-0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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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宫小区物业不作为车辆乱停 将加大管理力度
碑林区
2021-01-08 11:40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兴庆宫小区位于碑林区柿园路,目前由陕西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针对网民反映的关于个别车辆停放在地下车辆过道内的问题。据物业公司调查,该小区存在个别业主为了便利,随意将车辆停放在车库通道的现象。就此问题,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地下车库的管理力度,加派人员,规范停车秩序,做好车辆停放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从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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