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西安市五星街办南留村9组的村民。近期,南留村污水管道处理工程经过9组四户村民用地,经过协商,以每亩3.6万作为征地补偿费用,已与较早一户合同签订完成,两月后将拿到补偿款。但组长却要求给与剩余3户每户3000元,其余进行平分。协商无果后村里协商每户每亩补偿一万元,多余补偿款平分或留在村委会进行保管。在村民未同意且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今早施工队进入村民用地强行施工,并在遭到一户村民阻拦后产生冲突,在派出所调解下暂停施工。农民种地不易,烦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解答这样的分法是否合理,并能让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尽早调解协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五星街办南留村征地补偿款被要求平分该不该?
李东林
2020-11-2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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