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塔区马家湾民乐小区6号楼有关问题的反映

住户
2020-11-16 16:00
点击数:

一、要求对民乐小区6号楼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宝塔区万花镇政府牵头,所有业主(住户)参与民主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自2009年入住以来一直由开发商自己管理物业,管理混乱,没有资质及相关证件,家族模式管理,现要求将物业移交政府管理,查清对原物业费的管理使用,做到公开透明。

二、关于收取暖气费,民乐小区其他楼的住户均按照每月每平方米5元收取,而只有6号楼“特殊”,每月每平方米6元收取,2020年10月26日通知要求每月每平方米按6.5元收费(贴出的通知既没有印章,也没有企业名称,落款是6号楼2020年10月26日,通知附后)

三、电费自入住以来一直按照每度0.55元收取,按国家规定不到0.5元,每度多收0.05元;水费也未按规定执行。住户车辆入院内每年收取200元,本来院内场地应属业主所有,不应收费。

四、6号楼所有的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无论从硬件、软件都很差,单元门基本都坏了,无人修理,不及时清理垃圾卫生,只收取物业费不管理。遇有问题向物业反映无人受理。

五、要求超收的各种费用退还业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敬请宝塔区万花镇政府及社区领导在百忙之中重视民乐小区6号楼业主所反映的以上问题,请亲临实地查看,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及时解决、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变无章可依,做到有章可循,按规定、按国家有关物业的法律法规执行,使住户安居乐业,不致引起群体上访。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0-11-16 16:00
已转交 2020-11-25 17:20
已反馈 2020-11-25 17:20
已反馈 2020-11-25 17:2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塔区民乐小区乱收暖气费 市场监理局回复
宝塔区
2020-11-25 17:20

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民乐小区六号楼由延安市社会福利院供暖,暖气费用由物业公司统一收取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再转给福利院。按照《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供暖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解决,以前延安市社会福利院每年向开发商按6.5元每平方米收取暖气费,往年为了平稳过渡,该公司只向住户按6元每平方米收取暖气费,剩余0.5元每平方米由该公司给予补贴。今年由于公司经济困难,再加上物业管理设施投资较大,公司决定不再向住户补贴。现按每平方米6.5元收取暖气费。另外,延安市民政局答复,供暖成本达到每平方米6.61元。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