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政府办公室回复:10月9日,网友反映“临潼三勤厨电三次向本人出售假马桶”一事,我区收悉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一、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西安市临潼区新市办小权太阳能经销部,房屋门头悬挂的“三勤厨电”为陕西海纳百川电器有限公司宣传销售人员做的广告牌,实为“三勤厨电”的宣传广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关于西安市临潼区新市办小权太阳能经销部销售涉嫌假冒伪劣马桶的问题,我局已立案调查,目前处于调查过程中,待调查清楚,我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五十七条“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三、关于西安市临潼区新市办小权太阳能经销部销售金璐达牌蹲便器是否违法的问题,2020年10月7日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该线索,正在处于核查阶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的第十七条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马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是否对西安市临潼区新市办小权太阳能经销部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销售产品、进行罚款处罚,需市场监管局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处理。西安市临潼区新市办小权太阳能经销部是否构成诈骗罪,属于公安部门管辖范围,建议当事人向公安部门反映。
下一步,我区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并及时与网民进行沟通交流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