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20年8月11日在宝鸡新西电有限公司签定入职劳动合同,因公司未给员工经营上岗前培训,以及员工没有电工证等多处未规情况下,让员工负责现场维修110KV高压柜,为了生命安全,我们在8月22日向公司办理离职。公司承诺次月5号发放我们上月工资。但是至今公司不给发工资。
我们打电话询问公司。公司不接电话,删除我们微信,领导人员辱骂员工。我们向高新区劳动局反应情况。劳动局工作人员调解后新西电答应处理。当离开劳动局人员离开后,新西电又抵赖。新西电公司其他员工都反应公司一直存在恶意扣除员工工资习惯。祈求宝鸡政府帮忙协助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