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曾经是泾河新城美国科技产业园——陕西耐特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工资3000元/月,2020年6月中旬离职,其中4-6月的工资未发,现在已经离职两个半月了。7月27日第一次到泾河新城劳动监察大队做了登记,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他们答应帮忙联系那边,未果。一个月中,也曾与劳动监察多次联系,回复:有自己的解决方式,等结果就行。
最终与公司签订协议于8月31日发放拖欠工资。8月31日我去公司等待工资发放,等待一天未见其负责人,直至当日结束,工资也没有发。今天给劳动监察打电话,回复:继续等,不等你想咋办?
此公司工作日18点下班,现在已经17点了,仍未给支付。难道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吗??所以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实实在在落实这个事情,不要一味地拖延时间,能够尽快解决这个事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