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13时30分我驾车从渭南行至蒲城高架桥处时,看到高架桥红绿灯未亮,正在犹豫不决该如何行驶时,看到左拐处有交警在此执勤,心想估计因红绿灯不亮可能在此执勤疏导交通,谁知交警拦挡后说我违章左拐。
我当时懵了,说怎么违章了,交警说我压双红线左拐,让我自己看,我看后确实是压双黄线左拐,意识到自己已违章,我给交警提出警告处罚建议,因为是初犯,加上红绿灯对我有“误导”,他们说这不是理由,然后就开具200元罚单,扣3分。
后来我到交警大队反映情况,他们解释还是说不管什么原因你是违法了就应该接受处理,我当时给出他们说为什么红绿灯长时间不使用为什么不拆除,他们说是城建部门设置与他们无关。
事后,我一直在反思这个问题,事实上确实我违章了,但高架桥上红绿灯未拆除在一定程度上也“误导”了我,而且据说交警一直在此查违章,加之我查询相关资料一般驾驶员行驶先看空中标志,后看路面标志,所以再一次证明我的判断有一定的道理,在此强烈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拆除不使用的红绿灯,并对我的误导造成的违章作以“说明”,公安交通部门做好监管,设置更醒目的提示左拐标志,以防范司机犯同样的违章错误,也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