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回复:(一)基本情况。经实地调查,网友“祥子”(金丝峡镇梁家湾村七组群众周金祥)反映的地块位于郭山路边东侧梁家湾村七组,现状除群众李书堂在其地边郭山路绿化带范围内倒了两车石头外,其余土地仍在耕种,面积约一分地。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走访周边群众、村组调查核实,该地块在“二轮承包地”确权时未给群众周金祥确权发证,主要是原梁家湾镇政府在实施中心街建设中,因规划建设需要,依法拆除了群众李书堂一间房屋及圈厕构筑物,在镇村规划拆迁安置预留宅基地范围内为李书堂划拨一块宅基地,也包含在内(商政地批〔2009〕84号)。该地块属组集体土地,有二轮承包合同但是在第三轮土地确权时未给其发证。
因此,网友“祥子”反映的“二轮承包地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村组划成了宅基地”的情况属实。下一步,我县将结合实际,推进产权改革,围绕周金祥反映的“二轮承包地”确权问题进一步核查并处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办依据职责,对周金祥反映的遗留问题及时给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