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广场项目虚假销售 不退还本人4万元定金

高建
2020-04-1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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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高建,我在2020年04月03日在西安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静安广场项目,购买了两套公寓(1棟1单元15楼11516室和1棟1单元15楼11517室)所交4万元定金。现因该项目存在虚假销售,夸大宣传等问题,要求该项目退还本人4万元定金。该项目负责人拒绝退款,躲避问题,我多次上门协商,开发商却拒绝出面,不解决问题。

开发商公司:西安市和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静安广场(西安市北稍门标牌市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北稍门公交车站西侧,静安广场售楼部

诉求,希望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能帮助过处理这次问题,非常感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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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4-13 10:04
已转交 2020-04-14 11:36
已反馈 2020-05-08 18:16
已反馈 2020-05-0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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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广场项目不退还4万元定金 住建局答复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0-05-08 18:16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静安广场”项目位于西安市曲江大明官遗址区红庙坡路以南,未央路以西、振华路以北,由西安和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润置业)开发建设。2020年1月20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和润置业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已向购房人告知楼层、户型面积、尺寸,且带购房人到现场查看工地实际情况,购房人最终确定认购1幢1单元11516、11517室。对于购房人提出退还定金一事,经我局协调未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我局约谈和润置业负责人,责令其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主动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解决业主合理、合法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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