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恒大童世界恶意违约一年不给合同

王先生
2020-04-0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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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5月26日在西安恒大文化旅游城购买商品房两套,于2019年6月在要求的时间之内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房款。到2020年2月,恒大一直不给我办理购房合同,经多次催促无果。2020年3月我投诉了12345市民热线,才有恒大方出面联系我,结果是:恒大承认是因为他们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合同无人过问。我目前诉求是退房。

恒大的回复是可以退房,但是要扣除他们发给员工的2万余元佣金费用。

对于此,本人表示根本不能接受,原因如下:

1.是恒大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我将近一年一直没有拿到合同,属于他们违约责任在先。

2.本人是在他们要求的一个月付清的全部房款,而合理合法的网签和购房合同恒大在将近1年内并没有履约给我。

3.网签耽误我一年时间如何对我给与赔偿。

4.恒大和其员工之间的佣金与给我的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应该恒大自己承担责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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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恒大童世界违约一年不给合同 正在积极协商
秦汉新城
2020-04-03 16:19

西安天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回复:王先生实名王辉,经第三方推荐于2019年5月26日认购了西安天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C-03-01地块一套房屋,后因置业顾问离职,未能及时办理上述合同备案手续,对此我方深表歉意并愿意向客户进行补偿。

2020年3月14日,经与客户王辉沟通,双方同意加急合同备案并于3月底前将备案合同交付客户;3月15日,客户变更诉求要求退房,我方遂积极配合客户,并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客户办理退房手续。在办理退房手续的过程中,就第三方佣金问题,我方多次与客户沟通,客户拒不接受推荐佣金扣除,因此向媒体投诉。

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如乙方是通过推荐认购的,在行使无理由退房权利时,乙方同意甲方在退还的楼款中,扣除甲方已支付的推荐佣金或奖励。该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客户根据此协议向我方申请退房,我方也已完全按照协议约定开始办理退房手续。同时,我方也希望客户能够遵守协议的全部约定,客观平等的与我方共同解决问题。

就第三方佣金问题,我方也正在积极与该客户的第三方推荐人员协商退还。待佣金退还,我方将第一时间支付给王辉先生。

最后我方衷心感谢媒体、政府的监督指导,要求项目全体销售人员引以为戒,提升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切实提高营销系统对客户的服务力度和服务质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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