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老君社区一楼违法收取电梯费

滨江翡翠城涉嫌违法诈骗
2020-03-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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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老君社区,第六期,物业人员乱收费,违法收取一楼电梯费。请有关部门能够给关一下。原本一楼是不收费的,但是老君社区的物业振振有词,每月收取30元电梯费。太不合理了。太冤枉了,请有关部门出来给管一管。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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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3-12 16:15
已转交 2020-03-19 11:51
已反馈 2020-04-08 14:25
已反馈 2020-04-0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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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社区违法收取电梯费 不存在违法收电梯费
丹凤县
2020-04-08 14:25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老君社区违法收取电梯费”等情况(网调字〔2020〕第03078号)收悉后,丹凤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商镇政府、县房管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君移民小区始建于2012年,截止目前仍有配套设施在建设之中,该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和原老君居民公用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道路四通八达,小区设有幼儿园、企业、金融服务等单位。

二、调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2条:“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经商镇政府、县房管局实地调查,东域物业的“服务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明细表”显示:一楼电梯费为15元/月/户,并非为网友反映的30元/月,不存在违法收取电梯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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