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在南三环内居民区建立垃圾分拣站

徐女士
2020-03-11 09:29
点击数:

雁塔区垃圾分拣中心此垃圾分拣中心位于三环内电子正街南段与长安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原西江月住宅地块,与世家星城小区3期仅一墙之隔、与铭城16号小区、世家星城二期一路之隔,与万象春天小区也就相距不足500米,还有香漫里小区,联盟新城,通信学院,石油学院,欧亚学院,大学密集区,交大南校区高中、初中、小学,人口密集社区。

诉求:

将此垃圾分拣站搬离居住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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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3-11 09:29
已转交 2020-03-11 16:55
已反馈 2020-03-17 14:18
已反馈 2020-03-1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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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正街附近要建垃圾处理站?负责人:是2.0版废品回收站
记者调查
2020-03-17 14:18

“电子正街附近要建垃圾分拣处理站,周围都是小区,请问是否会影响环境?”近日,西安市民徐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组反映称,雁塔区长安西路与电子正街十字要建设一座垃圾分拣处理站,害怕会产生污染,希望不要建在此处。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3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徐女士反映的长安西路与电子正街十字东南角。记者现场看到,围墙院内有一个巨型的封闭的白色大篷。

围墙大门上张贴着一张落款为西安米辰工贸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院内白色大篷为气膜大篷,是采用高强度柔性薄膜材料,利用空气压力支撑覆盖大跨度空间,可重复拆装,重复使用。临时放置气膜篷是用于防尘措施,暂用于废旧物资分拣打包,主要存放中转、已打包好的纸品。”

企业负责人范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暂时租用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但并不是要建垃圾分拣处理站,而是用于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记者在其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看到,土地租赁面积25亩,租赁期为1年,使用期限2020年11月12日,土地用于可回收物品的分拣和大物件家居拆分。

“去年西安开始进行垃圾分类,我就想响应号召,因地制宜做可回收物品回收生意。”至于周围居民的担忧,范先生说,他们应该属于2.0版的废品回收站,不产生废气,前期已经进行了环保方面的考虑。

“气膜大篷采用了智能鼓风系统,收篷只需要一个小时,因为不存在土木工程建设。”范先生告诉记者,他设置这个大篷是为了防止雨水、太阳暴晒及扬尘、噪音扰民等。“篷内铺设了人工仿真草皮,用于纸箱打包,让回收作业行为全程在密闭空间进行。”

随后,范先生向记者出具了其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

运营可回收物品分拣站是否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手续?记者从雁塔区政府政务大厅相关窗口了解到,如果只是运营分拣站,不产生废气废渣等,不需要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备案,“我们只管危险废品,纸箱、家具之类的回收转运不需要备案。”

记者从陕西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上查询到,根据公示,西安米辰工贸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为雁塔区可回收物品分拣站,申办状态为已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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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三环内居民区建立垃圾分拣站 责令其限期拆除
雁塔区
2020-04-15 15:38

雁塔区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你好,前期长延堡中队执法人员已对南三环内电子正街南段与长安西路交叉口东南角西安米辰工贸有限公司租赁场垃圾分拣站地进行勘查,按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西江月营销体验中心东侧违建认定转办函》市资源雁违函[2020]16号文件。执法人员已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文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拆除。期限内未拆除的执法人员按照违法建设执法工作强制拆除程序,下达相关拆除文书,文书下达完毕后将联合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违法建设实行强制拆除。

近期,长延堡执法人员对长安西路垃圾分拣站进行一日多次巡查,气膜棚已做放弃处理,未发现施工现象。长延堡中队将继续加强巡查频率、加大管控力度,发现违规现象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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