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边疆西藏一名大学老师,2017年7月24日我在咸阳市文林路咸阳三丰阳光城购买了家庭刚需商品房现房一套,交了30%首付款179870元后,开发商陕西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不给签合同、备案、交房,截至目前已经快三年了,期间,我多次询问三丰销售何时交房,每次都是期待满满,可结果还是一次次的欺骗,从来没有做出任何明确解释和承诺,和我遭遇同样情况的购房人有11户。
我通过投诉从咸阳市住建局了解到开发商已将我们11户的房屋做了在建工程抵押,但开发商隐瞒实情向我们只字未提此情况,我一家人也只能挤住在父母家,夫妻间经常因为此房子问题生气,给我们精神上带来严重伤害,身体上造成了奔波疲惫,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2020年1月16日,咸阳市住建局回复我给出了5点处理意见,但一个多月已过,开发商还是不主动联系我说明情况!我联系开发商销售胡经理和法人兼总经理杨丰收询问合同、备案、交房情况,但他们皆以冠状肺炎疫情未上班为由进行推脱。
强烈诉求:
1.希望咸阳市政府能倾听民之所愿,高度重视,依法维护好保障好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民少跑腿,让事有着落,让合法购房人有房住。
2.要求咸阳市住建局积极履职作为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陕西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杨丰收进行约谈做好记录,同时全程严格审查、规范监管、有效督促陕西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我们签订合同备案交房,以实际行动维护保障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上半年把问题解决,勿让人民彻底伤心失望丢失公信力。
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