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领导你们好!我是眉县英郡年华小区的一位业主,我于2016年在英郡年华小区购房,交房时缴纳给开发商天然气、地暖入户费等费用,天然气入户费是2000多元,暖气入户费是一平方60块钱,80平的房子就是4800块钱。当时由于对一价清政策不清楚,就被忽悠交了钱,后来得知眉县别的小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查询后得知陕西省及宝鸡市多年前已实行“一价清”政策,然而开发商却欺骗广大业主,不顾政府政策收取这些费用。
我看前一段时间也有眉县另外一个小区的业主向西部网投诉过他们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违规收取费用的事情,调查结果只是说初步查明该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电卡、水卡等工本费,但是并没有提到天然气、暖气入户费等费用。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不是说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吗,这些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什么还要向业主收取,这不是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嘛!!我身边有在西安买房的朋友,交房时并没有这两项入户费,眉县的开发商怎么就可以收取这些费用,一价清政策到底执行了没有?
希望各位领导调查一下这件事情,为广大业主讨回违规收取的双气入户费,给大家一个说法。这两项费用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挣钱都不容易,开发商如此违规收费,置国家政策于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