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英郡年华小区违反一价清政策 乱收双气入户费

蓝天白云
2020-02-22 10:54
点击数:

省物价局领导你们好!我是眉县英郡年华小区的一位业主,我于2016年在英郡年华小区购房,交房时缴纳给开发商天然气、地暖入户费等费用,天然气入户费是2000多元,暖气入户费是一平方60块钱,80平的房子就是4800块钱。当时由于对一价清政策不清楚,就被忽悠交了钱,后来得知眉县别的小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查询后得知陕西省及宝鸡市多年前已实行“一价清”政策,然而开发商却欺骗广大业主,不顾政府政策收取这些费用。

我看前一段时间也有眉县另外一个小区的业主向西部网投诉过他们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违规收取费用的事情,调查结果只是说初步查明该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电卡、水卡等工本费,但是并没有提到天然气、暖气入户费等费用。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不是说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吗,这些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什么还要向业主收取,这不是明显违反国家规定嘛!!我身边有在西安买房的朋友,交房时并没有这两项入户费,眉县的开发商怎么就可以收取这些费用,一价清政策到底执行了没有?

希望各位领导调查一下这件事情,为广大业主讨回违规收取的双气入户费,给大家一个说法。这两项费用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挣钱都不容易,开发商如此违规收费,置国家政策于何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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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0-03-11 16:40
已反馈 2020-03-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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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英郡年华小区乱收双气入户费 眉县政府回复
眉县
2020-03-20 17:23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关于网友反映“眉县英郡年华小区乱收双气入户费”问题的调查处理

1.基本情况

经调查,网友“蓝天白云”于2016年在眉县英郡年华小区购房,与眉县秦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网签合同并经住建部门备案),而且约定了补充协议,缴纳了燃气入网材料费2180元,暖气入网材料费每平方米60元,网友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查处情况

宝鸡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正式执行一价清政策;2016年1月,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政策相关问题的批复》(陕价费函 〔2016〕8号)又对相关政策进行明确,“鉴于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市场调节价,为了规范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价格行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省政府要求在商品房销售时,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切实落实一价清制度。”

网友“蓝天白云”与眉县秦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由住建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在合同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17条中载明“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价格不包括交易出让费,契税,工本费,大修基金,暖气初装费,燃气初装费,电视、电话、网络等初装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任何变更。”等有关内容,在协议签订中,双方自愿、均签字认可。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双气入网材料费等有关费用方面与网友进行了单独约定,因此,关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执行一价清政策产生的争议,建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依法解决。

网友“蓝天白云”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就有关情况与该网友进行进一步沟通和解释,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落实好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如还有疑问,请致电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17-554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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