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浐灞新城四期小区物业蛮横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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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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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浐灞新城四期小区建设时未按照1:1设计车位导致现阶段车位严重不足,物业擅自将仅有车位划为A区B区,同为本小区车辆在A区包月则不可在B区停泊,若要在B区停泊则需要按临停车标准缴费,物业运营及不规范,导致小区内多个车位监控无法拍到,多次导致本人车辆被剐蹭却无证据可寻。

在垃圾分类方面,小区更是做做样子,仅在以前使用的垃圾桶上贴上标识,且分类工作长期无人监督,导致时至今日小区依旧垃圾混合投放,问题严重。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极差,经常出现无视业主要求,对业主爱理不理等行为。且部分物业工作人员素质极差,常对业主提出的建议意见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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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0-02-03 09:50
已转交 2020-03-11 16:34
已反馈 2020-03-2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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浐灞新城四期小区物业不作为 灞桥区政府办回复
灞桥区
2020-03-27 18:07

灞桥区政府办回复:经查,浐灞新城是经适房项目,按当时陕西省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每100平方米配置0.3个车位,即约每5.5户业主配置1个车位,并非按照1:1的比例。关于A、B区停车问题,浐灞新城A、B区分期开发、交付,分别对应现4期、5期,各自独立成区、分片管理。业主车辆只能放在各自小区地面,但地下车库可共用一个,且收费标准一致。关于垃圾分类问题,浐灞新城小区正在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宣传、收集容器的标准配置、收集点的设置以及住户分类投放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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